虐傭事件羅生門 誰是誰非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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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4/11/27 14:56

最後更新: 2014/11/27 14: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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菲傭Rowena早前聲稱遭前僱主毆打及禁錮,其僱主獲不予起訴後,早前反擊指遭Rowena誣告;Rowena昨反駁指受僱時被扣證件,稱僱主說她可以自由出入是「講大話」,令案件再現「羅生門」。

Rowena僱主姚小姐丈夫李先生昨回應稱,Rowena的回應令他感到匪夷所思,強調從沒扣起她的身份證,而中介公司亦解釋是因無心之失而扣起護照。

Rowena:無法自由外出

37歲的Rowena去年7月受僱,今年4月從僱主家逃走並報警,但前僱主的傷人罪和欠假等指控,因證據不足而不予起訴。Rowena昨在記者會稱暫未知會否上訴,正等候律師指示。

涉事的前僱主周日展示Rowena的facebook照片,以證Rowena曾見朋友,而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她每日帶小孩上學,以證明沒禁止其外出。

Rowena昨反駁指受僱時沒法上網,照片是逃走後才拍攝。她更指臨時身份證被僱主扣起,自己僅有副本,護照則遭中介公司保管,僱主又威脅她如自行外出,會報警指她沒身份證。她接送少主回校總有司機在場,只是閉路電視片段未見,外出也有僱主在側,沒試過獨處,睡廚房亦是僱主要求。

僱主:有很多機會逃跑

Rowena僱主姚小姐的丈夫李先生又強調閉路電視片段足證Rowena未遭禁錮,並可單獨外出;又指夫婦常外出公幹,質疑Rowena若堅決離開,「有很多機會逃跑,為何選擇在受聘9個月後?」他亦指家中設有Wifi可隨時上網,但Rowena沒有提出要求。

相片來源:本報資料室